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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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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
 
2.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等;
 
3.免税收入:国债利息、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4.准予扣除的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1)成本
 
(2)费用
 
(3)税金(不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4)损失(不包括行政性罚款)
 
5、不得扣除的项目:支付的股息、红利、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非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利润总额12%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符合规定的各种准备金支出等
 
支付的股息、红利;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超过年利润总额12%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符合规定的各种准备金支出等。
 
6.三项经费
 
7.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税前扣除
 
8.亏损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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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罗 201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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