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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会计证报名2016年上半年会计证考试必考的知识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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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会计证报名2016年上半年会计证考试必考的知识点学习

对于备考2016年上半年常州会计证考试的考生注意了,对于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大家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下来

开业税务登记

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
1.改变名称、改版法定代表人
2.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
3.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
4.改变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或经营期限
5.增减注册资本
6.改变隶属关系、生产经营权属或增减分支机构
7.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
8.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是纳税人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
       2、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
       3.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
 
注销登记
     1、注销登记指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履行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
     2、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或经营地点变更等原因,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有关机关宣布停止之日起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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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罗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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