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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会计网详细讲解2015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考纲之会计核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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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会计网详细讲解2015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考纲之会计核算的要求
会计核算的要求
     会计核算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也称会计反映职能。我国会计法律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等级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对会计核算进行统一的规定。
会计核算总体要求
会计核算依据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注意:
      1.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包括引起或未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
  2.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3.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
  4.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主要有: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A.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B.必须使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C.会计记录文字要符合规定
    D.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要符合法律规定
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或者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是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和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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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罗 201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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