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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知识点: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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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知识点: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1.生产型增值税

  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包括年度折旧)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

  2.收入型增值税

  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租金、利息、利润等各增值项目之和。

  3.消费型增值税

  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三)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l7%

   2.低税率 13%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承受应税劳务也视为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实属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并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3.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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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lan 201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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